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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找律师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13/8/29 17:51:32   浏览次数【1348

目前向社会大众提供法律服务的人员有三类:一类是考取全国律师资格或法律职业资格,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执业证》,在律师事务所执业的“执业律师”;一类是有法律教育背景或一定的法律基础知识,但没有考取全国律师和法律职业资格,在乡镇基层法律服务所从业的“法律服务工作者”;另一类是既没有《律师执业证》,也没有《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证》,但以“律师”名义为公众提供所谓法律服务的无业人员。
       1、律师事务所及其“执业律师”:
       律师事务所是“执业律师”的执业机构,设立时需由省级司法厅批准,并颁发有《律师事务所执业证》,所有的“执业律师”必须取得《律师执业证》并在一个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事务所除“执业律师”外,有的还有“律师助理”和“实习律师”。“律师助理”是没有考取律师或法律职业资格,但有一定法律基础,在某些方面有一定特长的专业人员,“律师助理”由省级司法厅颁发《律师助理证》,平时主要协助“执业律师”做一些辅助性工作;  “实习律师”是已考取律师或法律职业资格,准备从事律师执业,进入律师事务所实习,但尚没有完成训练任务,未取得《律师执业证》的预备律师。“律师助理”和“实习律师”必须在“执业律师”指导和带领下工作,不得以律师名义单独从事法律服务。
       2、法律服务所及其“法律服务工作者”:
       由于律师大多在县城以上城市执业,乡镇(特别是中西部地区的乡镇),根本没有“执业律师”,为了满足农村基层群众的法律需求,2003 年3月30日司法部颁布了《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办法》,允许有一定法律基础知识的人员在乡镇基层法律服务所从事法律服务工作,这些人员称为“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市司法局颁发有《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证》,由于“法律工作者”叫着不顺,有些就自称“律师”,社会上也习惯地将这部分人统称为“律师”。近年来由于城市区司法局把关不严,大量“法律工作者”涌入城市(如洛阳市的“法律工作者”人数已达1000人以上,远远超过执业律师750人的人数),公众对“执业律师”和“法律工作者”一般难以分辨。
       3、不在以上“两所”从业的“黑律师”:
      目前,社会上有一部分人以前曾经在司法机关或者关联单位工作过,或者与司法机关有一定联系,知道一些法律事务,于是就以“律师”名义为一些当事人代理案件。这些人的代理行为是违法的,故被司法机关和社会大众称为“黑律师”。
       如果你要找律师,一定要到律师事务所去聘请,千万不要在饭店、茶楼等地方约见。到律师事务所去,一方面可以验证是“律师事务所”或“法律服务所”;另一方面可以看你拟聘请的人是“执业律师”,还是“法律工作者”,或者根本什么都不是。另外,还可以看一个所的管理是否正规。一些正规的律师事务所,一般执业律师多,出勤率高,环境干净整洁,有专门的接待人员;而那些不正规的律师事务所,往往无人值班接待,缺乏人气,环境较差。
       二、怎样才能找到一个自己满意的律师:
       律师从学习法律到考试都不分专业,但实际工作中,大多数律师都会办理婚姻、继承、债权债务、交通事故、劳动争议、普通合同纠纷等常规案件,专业性强的业务,只有专门主攻该项业务的律师才能做好。所以,每个律师都有自己比较熟练的业务类别,但也都有自己不熟练的业务类别。当事人找律师时,应尽量找对自己的案件类别比较熟练的律师。
       要找到熟悉自己案件类别和业务熟练的律师,必须要到律师事务所,亲自与律师交谈、咨询,如果你不认识律师或没有人为你介绍律师,你可以让律师事务所为你推荐一个对应业务的熟练律师。通过与律师交谈、咨询,可以感知律师这方面业务的能力。
       律师咨询是要收费的,有些当事人往往不愿付费,所以,那些熟练的律师往往也不愿与这些当事人搭功夫,结果当事人就接触不到熟练的律师,更无法判断律师的业务水平。所以,当事人要想找到熟悉自己案件和业务的律师,就不要吝惜交纳咨询费,甚至可以连去三个律师事务所付费咨询,然后进行比对,最终必能找到自己满意的律师。
       三、聘请律师一定要到律师事务所签订《委托合同》,并把律师费交到律师事务所。
       按律师行业管理有关规定,当事人委托律师,必须要签订《委托合同》,并且要在律师事务所签订,把律师费交到律师事务所,以免当事人对律师的工作不满意,要求中途解除委托时,与律师发生不必要的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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