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片著作权的界定
发布者:kj 发表时间:2022/4/20 11:17:26 浏览次数【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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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保护摄影作品,也就是常说的图片,它要符合作品的特征,具有原创性,其次是由人使用器械而成,既区别于绘画,又排除了非人为的因素,它是对客观物体的表达,而不是客观物体本身。图片作者具有以下权利:
署名权,是指作者在作品上署自己名字的权利,著作权人通过行使署名权表明其身份,当然作者也可署上自己的艺名或笔名,也可在一定的条件下自愿选择不署名。
发表权,就是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如在摄影杂志上刊发摄影作品。
保护作品完整权,就是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就图片而言,未经作者同意,不得对图片进行剪切或变形处理,不得对图片中的影像进行添加或删除,也不得对图片的色彩进行改变等。
修改权,是指自己修改或同意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如摄影师对自己拍摄的照片进行适当的剪裁。而一般认为,图片编辑对投稿图片的划痕进行修补,对色彩、亮度做微调,以及为排版需要对图片做适度的剪切,不构成对作品修改权的侵犯。
财产权,主要包括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使用权,主要是指作者或著作权人可以以复制、发行、出租、展览、播放、改编、网络传播等方式使用图片。获得报酬权,是指图片著作权人通过各种方式使用图片,而获得物质经济上的回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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